各學院(部)、中心:
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冬季消防工作的緊急通知》(津教委 [2010]150 號)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高校必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工作措施,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實驗室冬季消防安全管理,切實保證全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相關學院要切實加強領導,把實驗室消防工作作為本單位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議事日程,黨政領導要親自抓管。明確教學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由實驗室主任、實驗課教師和安全員負責;研究生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由其導師負責;科研用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對外服務項目用實驗室的安全工作由項目負責人負責。要進一步強化主體意識,明確責任人職責,落實“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要按照“責任要明確、措施要有力、隱患要消除、安全要保障”的要求,全面加強本單位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確定重點部位,加強師生實驗室安全培訓,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切實提高本單位防范實驗室消防事故的能力。
2. 預防為主,防患未然,切實加強實驗室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要將實驗室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本單位師生教育培訓內容,各實驗室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實驗室安全制度(制度中要明確實驗室實驗人員的安全行為),并掛在墻上,在材料、物理、化學、生物等課程教學及實踐教學過程中要進行相應的實驗室安全知識講解,通過網絡、電視、墻報、黑板報、宣傳欄等宣傳媒介,對師生開展經常性的實驗室安全知識普及教育,使師生真正掌握實驗室安全常識,懂規章、明危害、會操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
3. 突出重點,強化整改,推進排查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各相關單位要立即展開以實驗室為重點的排查整治工作。
( 1 )排查階段( 11 月 26 日至 11 月 29 日)
各相關單位要立即成立行政負責人為組長的實驗室消防安全隱患排查專項工作小組,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對本單位實驗室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摸底排查。
( 2 )整改階段(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1 日)
各相關單位要對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進行集中整改,切實解決存在的安全隱患,對不能及時整改和無力整改的隱患要及時上報,研究解決辦法,制訂相應的整改方案。
( 3 )驗收階段(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 日)
校設備處、保衛處將按照排查行動的目標要求,逐一開展檢查驗收。各單位排查整治工作結束以后,要做好回頭看、查死角工作,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在完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
聯系人: 賈功利 孫歡 聯系電話: 26667655 2668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