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
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關于加強因公出國(境)證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詳見附件)的要求,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因公出國境(境)證件管理,請持有因公護照及港澳通行證的人員于 12 月 11 日(本周三)前將證件交到國際交流處,仍持證不交者后果自負。
國際交流處
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