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天津市第十三屆優秀調研成果的通知》要求,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申報條件
1. 凡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單位或個人完成的決策咨詢研究成果,均可申報。
2.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能申報參評:
( 1 )已獲國家級或省部級各種優秀成果獎勵的;
( 2 )成果第一完成人為副市級以上現職領導干部的;
( 3 )著作權有爭議的;
( 4 )電子出版物。
3.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作者申報。如變更申報人,須出具第一署名作者書面證明,否則不予受理。
4. 署名為“ ** 單位”或“ ** 課題組”的成果,應以署名單位或課題組負責人所在單位名義申報。
5. 每位作者只可獨立申報一項成果。
6. 參評成果不得多渠道申報。
二、申報材料及時間
1. 申報人需要提交以下書面材料(一式兩份,其中原件一份):
( 1 )《天津市優秀調研成果申報評審表》
( 2 )研究成果報告
( 3 )研究成果摘要( 500 字,附電子版);
( 4 )被決策吸收、采納及發揮作用情況的相關佐證材料。
2. 申報參評材料請于 10 月 22 日前報送校黨委宣傳部。
聯系人:楊璐伊
聯系電話: 26686252
電子郵箱:yangluyi@tjcu.edu.cn